全国高校、职业院校物流教改教研课题立项管理办法物流师培训认证与考试课题研究-物流与采购教育认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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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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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职业院校物流教改教研课题立项管理办法

       为保障全国高校、职业院校物流教改教研课题立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课题立项工作,提高教改教研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物流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繁荣,现制订本管理办法。

  • 一、组织管理
(一)课题评审专家委员会

        全国高校、职业院校物流教改教研课题立项工作由中国物流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物流教指委)和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物流行指委)共同主办。中国物流学会、物流教指委和物流行指委共同组建课题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教科研成果及经验。

(二)教改教研课题管理办公室

        教改教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设在教指委、行指委秘书处,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课题立项审批、过程监督管理、结题鉴定、成果推广、组织学术研讨、交流、培训等。
  • 二、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对象

        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物流类专业教师,企业、科研机构、培训机构从事物流类相关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课题分类

        教改教研课题分为培育课题、面上重点课题、面上一般课题三类。

(三)申报要求

       1.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前瞻性。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并在研究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推广价值。
       2.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奖的教学成果,或已在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其他研究领域等立项的课题,如无特别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3. 课题研究采用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未取得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若具备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或有项目建设需求,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成为课题主持人。
       4.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同一年度不得参与两项以上课题申报,且只能主持一项课题。每个课题参与人数(含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且须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
       5.申报课题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推荐,各单位每次申报课题数量不得超过3个。
       6.课题主持人若上一年度有延期未结项课题,本年度不允许作为课题主持人。

(四)申报程序

       1.主办方向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及相关单位发布年度物流教改教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
       2.课题申请人请登录课题申报系统(ktsb.clpp.org.cn)填写课题信息并按要求提交《全国高校、职业院校物流教改教研课题立项申报表》
       3.管理办公室收到报送的课题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并做编号处理。
       4.专家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
       5.对通过评审的课题,中国物流学会、教指委和行指委共同发布课题立项通知文件,予以立项。
  • 三、过程管理
      (一)开题论证

        1.面上课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题论证,课题所在单位要对课题研究进度与质量、课题组成员参加研究的情况、预期成果、经费使用等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课题保质保量按时限完成。
        2.培育课题原则上由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开题论证,以全面提升课题团队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

    (二)中期检查

       1.在课题研究中期,课题主持人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全国高校、职业院校物流教改教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管理办公室会同专家委员会对课题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体的督导检查,组织课题中期推进会,交流课题研究经验,对存在问题的课题及时给予指导。
       2. 课题研究过程中,需对主要参与人员作重大调整的,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经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同意,报管理办公室备案;课题主持人因故不能继续主持课题研究,须更换主持人时,由课题承担单位向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中期检查后,不予受理。
  • 四、课题结题及验收
       (一)对于已立项的课题,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每年完成的课题进行结题评审验收。具体需提交材料如下:
       1.《全国高等、职业院校物流教改教研课题结题申请表》
       2.课题研究报告,包括标题、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要求内容重点突出,文字言简意赅,不少于3000字;
       3.其他材料(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与研究相关的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书籍、开发的软件等)。

      (二)凡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成果,均需要标注“xxxx年全国高校、职业院校物流教改教研立项课题(课题号:××××)”。

      (三)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已完成的课题成果进行鉴定,课题结题鉴定意见分为同意结题、暂缓结题。同意结题的课题按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暂缓结题的课题,课题主持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申请结题。

        (四)年度立项课题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课题主持人须在结题通知下发后30日内登陆课题管理系统,在“延期申请”栏目中按要求提交材料。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题:

        1.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2.研究成果质量低劣。
        3.与立项课题的预期成果严重不符。
        4.未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且未申请延期的。
        5.暂缓结题课题,重新申请鉴定仍不合格的。
  • 五、经费管理
      (一)原则上,所有申报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应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管理办公室根据情况,对相关课题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
      (二)暂缓结题的课题,重新申请结题鉴定,须自行承担评审所产生的费用。
  • 六、成果推广
      (一)为充分实现物流教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管理办公室将利用研讨会、培训会、发布会等形式,遴选优秀教科研成果予以推介。
      (二)研究成果将择优推荐申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以及其他国家级奖励项目。
  • 七、其他
(一)本办法由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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