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行指委
2011-11-08
教职成司函 [2011] 234号
关于举办中等职业学校物流专业骨干教师职业能力拓展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的作用,经商有关部门和机构,决定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举办中等职业学校物流专业骨干教师职业能力拓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物流专业的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二、培训机构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28日—12月17日,11月27日全天报到。
报到地点:东莞环众物流培训中心(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狮龙路18号)。
四、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以专题报告、专家讲座、交流座谈、企业参观、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学习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相关内容,深入物流企业考察调研,熟悉物流实际运作并就企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以此拓展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思路;学习国际职业教育先进的教育理念及方法,采用与企业专家座谈等方式,更新教师教学理念,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五、推荐程序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参加培训的人员。参培人员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至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六、相关费用
培训期间的食宿、培训费用由派出单位负担。
七、其他事宜
培训班具体安排等事宜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中国物流与采购教育认证网http://47.103.191.18)。
八、联系方式
1.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上官士霞、李军
电话:010—68391375 传真:010—6839135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310室
邮编:100834
电子信箱:wljzw@vip.163.com
2.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师资与科研处
联系人:李新发 王克杰
电话:010—66097715、66097046
电子信箱:moeszc@moe.edu.cn
附件:
1.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物流专业骨干教师职业能力拓展培训班各地区学员名额分配表
2.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物流专业骨干教师职业能力拓展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物流专业骨干教师职业能力拓展培训班各地区学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地区 |
推荐名额 |
1 |
北京 |
1 |
2 |
天津 |
1 |
3 |
河北 |
3 |
4 |
上海 |
1 |
5 |
江苏 |
5 |
6 |
浙江 |
4 |
7 |
福建 |
2 |
8 |
山东 |
3 |
9 |
河南 |
5 |
10 |
湖南 |
2 |
11 |
广东 |
7 |
12 |
广西 |
2 |
13 |
海南 |
1 |
14 |
重庆 |
1 |
15 |
四川 |
2 |
合计 |
40 |
附件2: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物流专业骨干教师职业能力拓展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省份:
姓 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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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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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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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免冠 标准照片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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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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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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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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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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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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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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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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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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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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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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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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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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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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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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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 学校 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