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与商学院
2015-04-02
(发改价格[2014]29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各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铁路行业发展,决定放开部分铁路运输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铁路散货快运价格、铁路包裹运输价格,以及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货物运价、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客运专线旅客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自主确定具体运输价格。
上述铁路散货快运指采取快速货运组织方式、提供散货快捷运输及全程物流服务的铁路运输产品。社会资本投资控股铁路、铁路客运专线指除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控股企业,各级人民政府铁路(交通)投资公司投资以外,由其他经济组织投资控股的铁路或铁路客运专线。
二、铁路运输企业提供上述铁路运输服务时,要按照“合法、公平、诚信”原则,建立健全定价机制,合理安排运价水平,不得在运输旺季过度上调运输价格。
三、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管理,优化作业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满足社会运输需求。对于散货快运等铁路运输新产品,应制定并公布具体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质价相符的铁路运输服务。
上一篇:关于我国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