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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4-08-03

各有关单位、物流专业教师:
    2013年7月教育部开展研究制定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工作,此项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重要体现,是科学理顺“管、办、评”三者关系的重要环节。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标准来规范、监管高校的办学,规范专业的准入、建设和评价,引导高校推进改革、提高质量。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研制工作自2013年8月正式启动以来,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物流教指委)专门组织专家成立了标准研制组,经过多次调研、修改完善,目前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为确保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标准研制,教指委研究决定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物流专业教师意见。《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也可登录教指委网站(47.103.191.18)下载。
    希望大家充分重视,积极参与、配合此项工作,认真审阅,并于2014年8月15日前将具体的书面意见(电子版)整理汇总发至教指委秘书处邮箱(wljzw@vip.163.com)。研制组将综合大家意见,在尊重学科规律及人才成长的规律的前提下,积极开拓国际视野,尽最大努力研制一份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学科特性的标准。


    附件:《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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