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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流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2010-07-23

各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中心、培训中心及其他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完善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推动技能型物流人才的培养,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决定,自2010年下半年起在全国开展物流员级别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流员级别职业资格认证是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一部分。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中包括物流员、助理物流师、物流师、高级物流师等四个级别。
    二、物流员级别认证按照业务内容和方向分为两种,即:物流员(货物运输方向)、物流员(仓储与配送方向)。不同的业务方向,考试内容不同。
    三、报考条件:中专(含职高)物流类专业毕业(含在校应届毕业生)者,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且从事物流相关工作满一年者,可直接报考;中专(含职高)及以下学历非物流类专业毕业者,经培训后可报考。
    四、培训。现已取得授权的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可以开展物流员级别的培训。物流员级别培训课程指导收费标准为500元/人。
    五、考试及费用。物流员级别的认证考试同样实行“考培分离”的原则和“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和统一认证”的认证制度。考试形式采用书面闭卷形式。每年举行两次全国统一考试,上半年在5月的第3个周日,下半年在11月的第1个周日。考试费用为200元/人次。考试合格者需交纳认证费100元/人。
    2010年11月将举办物流员级别的第一次全国统一考试。
    六、考试组织。物流员级别认证考试的组织工作仍由目前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中心负责。
    要了解物流员考试认证等相关事宜,请登录中国物流与采购教育认证网(47.103.191.18),或与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联系。
    七、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联系人:赵 琳  李欣谦
    电话:010-68391315   68392018转121 
    传真:010-68392018转115
    E-mail:pxb@clpp.org.cn  
    网址:47.103.1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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