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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下半年全国高级物流师能力测评情况说明

2008-01-28

    一、关于全国高级物流师能力测评体系
    为了有效推进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工作的系统化和科学化,弥补理论知识考试的不足,避免出现“高分低能”现象,更加适应我国物流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从2004年5月开始,组织国内权威的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心理学、行为科学、思维科学等多方面专家以及经验丰富的物流企业领导人成立专家组,研究开发“全国高级物流师能力测评体系”。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在国家职业资格的考试认证中引进能力测评体系,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该体系的特点是:全过程采集考生信息、高标准构建专家小组、综合性应用测评技术、多角度测查考生能力。同时,在提高系统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尽量减轻考生的负担,即在考生参与的环节,简化步骤,优化流程,便于操作。而在专家分析与评价方面,则投入更多的时间和人员,并应用多种测评技术。专家组将在历次测评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计划开展新一轮的相关研究,不断完善这一测评体系,并加强专家组队伍建设。
    二、关于2007年下半年全国高级物流师能力测评工作
    2007年下半年全国高级物流师能力测评工作已于2008年1月21日结束,历经了现场收集考生信息、网络音视频远程面试、专家组评议、计算机系统分析等多个环节,结合其他调研工作,对已初步形成的全国高级物流师能力常模做了进一步修订,产生了2007年下半年高级物流师通过者名单。
    考虑到现阶段全国高级物流师职业认证工作的实际情况,在认真、科学测评的基础上,仍适当放宽了通过者标准。未通过者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的工作与物流工作无关,或关系不大,是其它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工作;
    (2)参与物流工作的年限太短,没有明显和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能力表现;
    (3)涉及的物流工作面太窄,或层次太低,不符合高级物流师的层次要求;
    (4)对现代物流的认识有明显的偏差和不足。
    三、关于测评结果的公布
    每一位学员的情况都经过专家组的认真、系统测评,按照高级物流师的职业能力要求和常模,决定通过者名单。由于全国高级物流师能力常模及相关研究成果,未得到知识产权保护以及需要有更充分的样本积累等原因,暂时不予公布。相应地,每位学员的具体能力值结果也暂不予公布,只公布“通过”(包括“通过”和“低分通过”两种情况)与“未通过”,但对未通过者将以转换值的形式于1月31日前告知测评结果。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培训部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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